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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規(guī)

不達節(jié)能減排總指標的示范城市將被銷號扣款

  近日,財 政 部、國家發(fā) 展改革發(fā)布補充通知:綜合考慮各地實際情況和客觀因素,對節(jié)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(以下簡稱“綜合示范”)考核評價工作做出部分調整。

  通知稱,節(jié)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是體現(xiàn)綜合示范效果的重要標準和開展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??傮w績效考核認定示范城市未完成實施方案確定的總體節(jié)能減排指標,將取消示范城市示范資格并扣回全部綜合獎勵資金。因不可抗力因素(主要是指地震、水災、火災等自然災害)直接造成未完成指標的情況,按未完成節(jié)能減排指標(即單位城市生產(chǎn)總值能耗下降率,及化學需氧量、氨氮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合物排放量下降率)數(shù)量扣減獎勵資金,每未完成一項扣減資金總額的20%。

  通知強調,示范城市政府是綜合示范工作的責任主體,對中央財政撥付資金的分配、使用負責。有關地方政府、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存在擅自超出政策規(guī)定范圍分配使用中央財政資金、審核把關不嚴、組織管理不力、弄虛作假等違反相關政策規(guī)定的,按照預算法、公務員法等有關國家規(guī)定追究相應責任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
來源:華龍網(wǎng)